一、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
1.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内部审计由于听从行长的领导,可能即使发现营运中出现了风险,但因为涉及银行的领导或者影响了银行的利润,而在审计报告中有所隐瞒,不能够提出真实客观的意见又或者即使提出了意见也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独立性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2.审计成果利用率不高。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以前工作成果利用率较低。城市商业银行在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时候,普遍都采用一对一的解决方式,不会出现严重的惩罚。基本上不会在总结以前内部审计的结果上,作出归纳与提炼。内部审计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引起商业银行管理层的全面考虑,进而基本不会给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帮助。
3.对内部审计定位不科学。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对非现场审计运用不够,审计的分析评价、咨询服务功能的发挥十分有限,影响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
4.内部审计手段滞后。由于审计手段的落后,城市商业银行暂时无法对业务系统、计算机数据的真实性等进行审计,对新时期利用电脑、系统作案的方式不能起到预防作用。
5.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现阶段城市商业银行的审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只有良好的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才能给予银行提供更好的服务,现阶段城市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人员无法满足银行的实际工作需求。
二、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成因分析
1.内部审计隶属关系不合理。一方面,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制度以及升职加薪还掌握在城市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手里,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之中总会有所顾虑。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和执行能力决定了内部审计的最终成果和结论,并需要进一步的经领导层审批通过,不能直接将内部审计的报告上交给董事会,这样的后果只会造成内部审计提出的审计报告被忽略的情况,最终总会出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式。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层也是内部审计的对象,也是具有一定影响的外部干预。因为管理层在一定程度上对内部审计的人、物、财进行管理,这样就使得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影响审计职能。
2.内部审计文化缺失。首先,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针对内部审计文化建设不是很重视,很多商业银行的领导觉得商业银行只需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就可以了,并没有从根本上重视内部审计文化的发展,也是造成很多领导和单位对内部审计文化产生抵触心理。主要表现在具体的内部审计建设上,法定代表人对自我的管理不够严谨,使得出现不健全的管理趋势,造成了管理层道德风险的存在。其次,很多城市商业银行在内部审计的监督方面仍未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一味地认为内部审计功过仅仅是监督制度和规章制度,并没有认为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治理相关,造成了很多基层工作人员对内部审计的控制和风险意识不强、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强、风险意识不强。
3.对先进技术资金投入不足。时至今日,仍有不少城市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其主要原因是认为内部审计机构并不能给予银行创造直接的价值。绝大部分的商业银行将内部审计与价值功能对立起来,一定程度上否认了查错纠弊的增值功能,导致城市商业银行对内部审计现代化技术的研究投入的人力与物力水平少之又少,使得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代化技术相对落后,不能为非现场审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4.内部审计人员管理不规范。当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人员管理上存在不足,主要包括内部审计人员的选择机制、激励机制以及淘汰和培训机制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人力资源的培训考核和晋升等方面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构成因素,在进行招聘时社会关系以及个人经验等,都是受年限的约束,其中资历深就是一个明显的优势,但是往往受工作年限的限制,造成了很多优秀人才的流失。如果审计的过程中只是一味地观察其会计知识的结构,就将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发展的需求有所偏离。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人员相关技能和素养普遍偏低,很多内部审计人员的经验并不多,同时也缺乏防范风险的意识。内部审计人员的胜任,主要与其内在的品质和专业技能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需要针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良好的内部审计培训,进而才能胜任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工作。
三、完善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对策
1.改善城市商业银行管理层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是具有重要影响的,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独立性的重要保障。因此,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势在必行。良好的法人结构可以使管理层通过审计部门实现对银行运转工作的时时监控。根据人民银行颁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治理指引》,城市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纵向三位一体式结构,横向引入监事会进行监督公司治理结构。借助于银行内部管理体系,从本质上解决董事会权利薄弱的问题,增强对企业管理者的约束力及管理力度,实现企业各部分职能及权利的明确分工,构建良好的内部审计环境。
2.对内审人员端正问责态度。问责工作开展的主要目的并非是结果论,而是应当将过程进行强调,从而避免相关人员怀有侥幸心理,为了实现个人利益而损害企业的利益。因此,在问责工作开展时,不但需要考虑其具体操作中是否存在着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同时需要注意其操作对于银行而言除了经济损失以外是否还造成了一定的信用损害。例如,经营机构为了规避外部监管和总行的规模控制,化整为零做了房地产借壳贷款,在对相关责任进行追溯时不但需要对其可能会造成的信用风险进行责任划分,同时也需要对该操作中所涉及的各项环节进行责任追究。即使是没有信用风险,那么问责制度还是应当落实。
3.实施非现场审计。现阶段的审计监督方式一直是以现场审计以及事后监督为核心,在城市商业银行的信息技术不断完善的背景下,银行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将逐渐向非现场审计进行转变。借助于非现场审计的方式,不但能够有效对审计关口进行转移,更重要的是对事前、事中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总之,加强非现场审计的研究力度,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有效提升审计价值具有重要作用。
4.加强对电子银行的审计。城市商业银行以电子化办公和互联网为依托,逐步建立了互联网银行营业厅、APP银行客户端等五花八门的互联网智能服务平台。一项新生事物的产生必定伴随着一些新问题的出现,因此,要在同一时间重点监控该互联网电子平台的一举一动,将金融衍生产品、互联网电子服务平台等的审计工作提升至最高标准,并将对应的审计方法和举措推陈出新。为了在内审角度达到稳定性、收益性的均衡目标,银行不得不融风险控制于内审工作之中,使二者相辅相成融为一体。
5.加强对混业项目的审计。新世纪的城市商业银行数量不断增多,其中,中间业务也越来越复杂多样。对诸如股票买卖、基金投资、信托管理等混合业务活动进行严加审计,这是处于特殊时期的城商行为了发展不得不调整的迫切需要。从另一个角度也变相扩展了城商行审计工作的范围,增添了原本审计对象的数量和范围。
6.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内审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有判断、分析能力,才能在审计工作中发现漏洞和风险点。城市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增加内审人员数量,选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员工,满足审计人员达到1%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掌握信贷、财务、资金等业务流程,特别是要及时掌握各项新业务的风险点,使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发展实际相适应,促进城市商业银行完善业务流程,降低经营风险。
作 者:邵旭 |
出 处:《现代审计与会计》2015年第7期 |
单 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
可以QQ联系我们:896161733;也可以电话:18121118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