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数据跨境流动成为全球增⻓新动能
(⼆)数据跨境流动推动投资结构新变化
(三)数据跨境流动重塑国际贸易新形态
(四)数据跨境流动重构国际经贸新规则
(五)数据跨境流动催⽣全球数据价值链
(⼀)UN 积极搭建数据治理国际合作平台
(⼆)WTO 电⼦商务谈判中关于数据跨境流动议题分歧较⼤
(三)OECD 开创全球隐私保护和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尝试
(四)APEC 推动CBPR 认证体系便利数据跨境流动
(五)G/G 框架下“基于信任的数据⾃由流动”影响⼒不断提升
(⼀)CPTPP ⿎励建⽴缔约国规则互操作机制
(⼆)RCEP 允许 “例外规则”的⾼程度保留
(三)DEPA 提出数据跨境流动创新性条款
(四)USMCA 强化与国际“软法”的衔接
(五)UJDTA 沿袭“美式模板”核⼼规则
(⼀)中国构建完善⽴法体系划下数据出境安全红线
(⼆)美国主张“有限例外”的⾃由流动规则
(三)欧盟对外实⾏充分性认定规则
(四)东盟落地施⾏“⽰范合同条款”机制
(五)新加坡适⽤多元规则强化与国际对接
(六)英国脱欧后推⾏“英国GDPR”
(七)⽇本在保护个⼈信息的基础上构建数据跨境⽣态圈
(⼋)韩国聚焦个⼈信息细化跨境传输规则
(九)俄罗斯以数据本地化存储作为数据跨境流动必要前提
(⼗)澳⼤利亚以“合理措施”规制数据跨境流动
(⼗⼀)巴西调整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强化“ANPD”⻆⾊
(⼗⼆)印度适⽤“通知限制”规范数据跨境流动
(⼀)规则特点
(⼆)制约因素
(⼀)趋势研判
(⼆)对我国的影响
(⼀)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便利化机制
(⼆)推进数据保护可信认证试点与新技术应⽤
(三)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
(四)推⼴数据跨境流动中国治理⽅案
(五)企业做好“出境”与“⼊境”的合规
(六)利⽤上海数据交易所国际板探索数据跨境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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