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推行混业经营,有效促进了金融机构向大型化、多元化发展,提高了台湾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提升了金融机构整体的经营效益。受金融监管放松的驱动,台湾金融业发展经历了分业经营、分业向混业过度以及混业经营三个阶段。
台湾当局进行了金融监管改革,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金融业的综合经营。《金融法》的出台后,随着金融业模式的变化,台湾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框架也由多元化监管演进为一体化的功能性监管。
从数据上看,金控集团较单一业务的金融机构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不论是从总资产规模还是净资产规模来看,台湾金控集团的增长速度均明显领先于单一业务的金融家机构。金控集团的估值水平和盈利能力也较单一业务的金融机构高。
混业经营有力地推动了台湾金融行业的发展。台湾直接融资规模占 GDP 比重从 2001 年的约 15%增长至 2014 年的约 48%。同时,台湾金融行业的规模也在 2001 年之后不断扩张,台湾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总市值占 GDP 的比重从约20%增长至约48%。
国泰金控和富邦金控是台湾地区资产规模最大的两家金融控股公司。两家公司均以寿险和银行为核心,其他子公司为辅的模式运营,通过共同行销、共享信息、共用营业场所等方式整合资源,降低经营成本,发挥协同效应,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与市场表现。
台湾地区的金控公司特征包括:(1)母公司不从事具体业务的经营。“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分业经营”的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有效隔离风险。(2)事业部业务模式。按照不同的业务线条进行管理,既有利于提高企业运作也管理效率,也给监管带来极大的便利。(3)多层次风险控制体系,对金控公司内部的风险传染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台湾地区金融业混业发展给我们如下启示:(1)多元化经营更为灵活,有助于分散经营风险。(2)金控模式可以产生协同效应与规模经济。(3)突出核心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是金控集团发展的基石。(4)并购是快速扩张的直接有效方式。(5)“集团混业,经营分业”的金控集团模式有着更好的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与近日央行相关领导关于混业经营的讲话一致。(6)“母公司上市,子公司不上市”的模式有利于集团确立统一的战略目标,消除股东目标的差异性,从而有助于协同效应的更好发挥。(7)中国大陆应优先完成金融法规体系与监管框架的改革, 以营造适合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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