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集结商是目前美国 OTT TV 发展最为成功的公司。Netflix 以其简洁的前向收费模式,凭借着最早进入市场的先发优势以及相对丰富的便宜内容,一直稳步发展并且迅速累积了3000 多万订阅用户,较低的服务价格使得未来仍然具备较大的盈利增长空间。YouTube 在进行了原创化和专业化创新后,提升了内容质量,凭借广告收入+订阅收费的商业模式,被摩根士丹利预测已能实现7 亿美元的盈利。其移动端视频广告收入的增长是主要原因。我们认为代表两种不同模式的Netflix 和YouTube有望继续在美国OTT TV 市场上攻城略地。
传统有线电视运营商和电信运营商在受到视频新媒体的冲击后,也开始寻求发展OTT TV。但二者都只是将OTT TV 作为其传统业务的一个补充,用来增强用户粘性,现阶段更像是一种防守策略。这两方从根本上都不希望用OTT TV “革自己的命”,并抢夺原有的用户和广告主。
在国内,广电总局的牌照商制度强化了广电系电视媒体在 OTT TV 产业链中的优势地位。由于发展OTT TV 可以帮助有线电视媒体突破一省一网的地域限制,广电系电视媒体具有推广OTT TV 的动力并且有望成为行业最终的主导者。而国内视频网站由于缺乏Netflix 和YouTube 在美国取得成功的客观和主观条件,短期内难以复制它们的奇迹。